2022-07-18 10:27:51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 |
发文单位: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2〕3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委人才办〔2022〕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产业链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2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6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2名左右,具体支持名额及领域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人才包括新能源汽车、氢燃料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汽车行业领域企业具有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工艺人才。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精神,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术技术工作;
3.与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全职在蓉工作人员或总公司委派全职在蓉工作的人员。
1.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满足一条即可)
(1)具有从事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型号任务生产管理等3个以上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3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组织表彰的个人(做出特别贡献的人才除外)。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13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5)为我市引进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2.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满足一条即可)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3个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负责人,并实现项目成果转化,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授权发明2项以上,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三)以上。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以上。
3.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满足一条即可)
(1)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在成都市;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履约缴费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1.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三年(2019-2021年)年度平均营收30亿元以上;
3.企业员工1300人以上;
4.企业资产总额在15亿元以上;
5.2017-2021年至少有三年的年度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年度纳税额达1亿元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6.企业自有专利数量60项以上或近3年新获取自有专利30项以上;
7.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50家;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3项以上或国家级标准制定5项以上;
9.企业属于“6类500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公司,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
由市经信局牵头,按程序组织专家成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领军人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流程、方式等内容。
(二)推荐申报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确定链主企业。市经信局委托评选委员会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于8月10日前确定链主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0日前报市经信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县审核。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市经信局。
(3)开展评选。市经信局委托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会同市投促局根据上一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新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项目能级等情况,于8月10日前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围绕开展促进招商引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上一年度新引进落地(需为2021年1月1日后注册落地的企业〈项目〉)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15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投促局牵头,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确定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真正把能够补齐短板、攻克技术、引领发展的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出来。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三)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
(五)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相应单位:①《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5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②《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鲜章)5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③《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加盖鲜章)5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文件)(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统一装订成册,起脊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用A4纸双面印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海文:18380418638;薛开峰:6188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