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8 15:20:43
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各成员单位,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简州新城、成都中法生态园、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各有关单位:
根据《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成组通〔2020〕26 号)及《关于开展 2021 年“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组办〔2021〕18 号)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人才名额 30 名,其中头部企业推荐名额占总名额比例不高于 70%。详细分配方案见附件 1,每户企业原则推荐 1 名人选。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型人才(申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创新及引领实力,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显著,具有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实现项目成果转化在成都落地 3 个以上。
2.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预研课题,取得了技术上的重大进展和突破性成果,提升了我市在该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负责人,并实现项目成果转化,拥有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发明或革新,取得授权发明 2 项以上,并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4.学术造诣深厚,对本专业领域有精深研究,自主创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核心技术刊物发表论文 3 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1 部(排名前三)以上。
5.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以上奖项 1 项以上。
(二)管理型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从事绿色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市场开拓、型号任务生产管理等 3 个以上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的经营管理人才。
2.具有 3 年以上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并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和组织表彰的个人(做出特别贡献的人才除外)。
3.具有丰富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组织企业开展管理创新,建立现代管理体系,在发展战略、资本运作、市场开拓、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相关方面成绩显著,对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管理者。
4.为我市引进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发挥核心关键作用的项目主要负责人。
5.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 1300 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三、头部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基本条件(入选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在成都市满三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环保、统计等相关规定,三年内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发展规模(至少符合以下 4 点条件)
1.企业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三年(2018-2020 年)年度平均营收 30 亿元以上。
3.企业员工 1300 人以上。
4.企业资产总额在 15 亿元以上。
5.“十三五”期间至少有三年的年度纳税额达 3000 万元以上或至少有两年的年度纳税额达 1 亿元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6.企业自有专利数量 60 项以上或近 3 年新获取自有专利 30
项以上。
7.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带动能力,产业链上下游、左右岸关联企业超过 50 家。
8.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3 项以上或国家级标准制定 5 项以上。
9.企业属于“6 类 500 强”总部、区域型(功能型)总部或上市公司,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重点支持新能源整车及重点零部件(“三电”、氢燃料电池等)生产企业。
四、遴选程序
(一)成立评选委员会
市经信局指导,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以下简称: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高校院所专家组建评选委员会。
(二)推荐申报
2021 年成都市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人才申报分为头部企业(在我市汽车产业中,对其他企业具有很深的影响、较大引导作用,并对我市汽车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汽车制造企业)和汽车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两个渠道。
1.头部企业
(1)企业申报。
企业提交《头部企业申报表》(附件 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本生态圈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未在本生态圈所属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的报所在区(市)县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后,于 4 月 20 日前报市经信局。
(2)评选头部企业。
市经信局牵头,指导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评选头部企
业。
(3)头部企业开展自评。评选出的头部企业根据人才申报条件开展内部自评,推荐初步人选。初步人选通过企业官网或办公地公示 5 个工作日后,于 5 月 20 日前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3)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 4)报送市经信局。
2.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组织申报。申报人按要求规范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经所在企业盖章推荐后,于 4 月 30 日报企业所在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未落户本生态圈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的关联配套企业不享有申报资格);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 5 月 15 日前将《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
书》报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
(2)开展评选。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组织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人选公示。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在网站对初步人选进行为期 5 个工作日的公示,于 5 月 30 日前将《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和《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报市经信局审核。
(三)初审
市经信局对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评审结果进行审核,经市经信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绿色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四)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人民银行等部门意见,对产业生态圈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进行综合审查。
(五)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经成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绿色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申报书》,按填报说明进行签字、盖章,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 110 克以上白色 A4 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二)用人单位和个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或相关区(市)县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今后 3 年的申报资格。
(三)同一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省、市级重大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得申报。
(四)相关申报及证明材料需及时报送至市经信局。其中,头部企业经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或相关区(市)县业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由头部企业自行上报;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经相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核实盖章后报市汽车产业生态圈联盟。
(五)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产业生态圈主导产业相符,且原则上在相对应的产业功能区内,对产业带动集成作用较强的头部企业可适当放宽区域限制,产业功能区区域范围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后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名录>的通知》(成委厅〔2020〕5 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薛开峰 61886231
龙泉驿汽车产业功能区发展服务局 胡昱杉 18628188323
成都市简州新城管理委员会 陶勇 13458383407
成都中法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杜成立 15828187022
附件:点击下载